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債編總論二
Civil Code-general Provisions of Obligations (Ⅱ) 
開課學期
105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詹森林 
課號
LAW2069 
課程識別碼
A01 2714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10,A,B(17:30~20:10) 
上課地點
法1401 
備註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5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52LAW2069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以民法債編通則法定債之關係,即侵權行為、不當得利及無因管理,為講授內容。 鑑於實務重要性,侵權行為(民法第184條至第198條)為講授重點。
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將協助同學瞭解法定債之關係相關法律規定與實務案例。本課程除講解法條內容外,特別重視最高法院及其他各級法院裁判之研究,俾提醒同學及早瞭解實務,並學習獨立思考及運用抽象法規處理具體案例之能力。 
課程要求
本課程以講授為主,但鼓勵同學於上課時,踴躍回答問題,並積極發問與討論。請務必每堂攜帶新版六法全書,並以輕鬆而嚴肅心情上課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隨堂指定 
參考書目
參考書目
1. 王澤鑑,侵權行為法、不當得利、人格權法
2. 王澤鑑,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1-8冊
3. 林誠二,民法債編總論
4. 邱聰智/姚志明,新訂民法債編通則
5. 孫森焱,民法債編總論 上、下冊
6. 劉春堂,民法債編通則
7. 黃 立,民法債編總論
8. 詹森林,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1-7冊
9. 最高法院及各級法院裁判(司法院網站)
10.其他上課隨堂指定之資料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 
100% 
實例題3題,得參考紙本之六法全書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1  侵權行為體系表